市区昨发放首批不动产权证 扬州月底进入不动产登记时代
昨天,扬州(楼盘)市民朱春辉从扬州市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对外窗口领到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扬州市区颁发的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现场,扬州不动产登记部门为首批市民颁发了不动产登记证。据了解,本月底前,扬州全市将进入不动产登记时代。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魏红军、扬州市副闻道才出席仪式。
市区昨发放首批不动产权证
朱春辉成首位拿到证的市民
昨天上午,扬州市区首批不动产权证颁发仪式在扬州市政服务中心市民中心2号楼A厅举行,现场发出市区首批不动产权证。市民朱春辉领到市区第一本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这套房子位于南通(楼盘)西路,是朱春辉和家人为即将在8月出生的孩子准备的学区房,也是出生礼。“我在附近的医院上班,加上孩子即将出生,就干脆买了一套二手房,方便工作生活,也便于将来孩子入学。”朱春辉告诉记者,他是河南人,妻子是宝应人,这套房子是丈母娘钱云香帮他们小家庭付了首付,由他来还贷款,因此什有房产。“我们家有两本不动产权证,其中一本是市区1号证,我感到非常幸运,也非常具有收藏意义。”
朱春辉告诉记者,他是一周前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以前房产证、土地证分属两个部门办理,要准备两次材料、跑两个部门;这次就方便多了,跑一个地方就解决问题。”
新购房者持房产证可办不动产权证
一般办理周期22个工作日
昨天上午,位于市民中心2号楼A厅不动产登记对外窗口前排起了长队,不少市民都是奔着“两证合一”后办理更加方便而来办理新证的。
“我就是了解到开始发放不动产登记证后,不用多跑一趟,才赶着今天来的。”市民方正田给儿子在西区金地酩悦小区买了一套婚房,今年4月申请办理房产证,“本来是20个工作日后可以领证,我没有来拿,就是等着办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按照以前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流程,方正田应该在拿到房产证后申领土地证,但是发放不动产权证后,土地证不再发放,他拿着房产证有些茫然。“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对此,不动产登记对外窗口的工作人员介绍,像方正田这样已经办理了房产证的新购房者可以直接拿房产证填写申请、准备相关材料,按照程序依法申领不动产权证。
按照规定,办证周期应该是在30个工作日内,不过本着为民便民的原则,扬州市区不动产登记办结时间,将根据不同登记类型、审查要求缩短办事时限,除个别如宅基地(农房)登记或批量申请登记外,都会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对特殊情况的也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市区“发新停旧”两证合一
月底全市进入不动产登记时代
据了解,昨天起,市区全面停止发旧两证,改发不动产权证。市国土局副叶卫东表示,市区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实行“停旧发新”模式,即:国土部门不再发放土地证,房管部门停发房产证,统一由市国土资源局下属的不动产机构扎口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目前,对于已经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市民,根据不变不换原则,此前依法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不动产证书仍然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事项时,统一更换为不动产权证书。
去年12月30日,高邮作为试点,颁发了首份不动产登记证。昨天,随着市区首张不动产登记证的颁发,宝应6月16日、仪征6月27日将陆续进行颁发,实现上半年全市全面颁发不动产登记证。预计6月底前,全市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届时全市将正式进入不动产登记时代。
“为更好地便民利民,我们将适时在相关地区和乡镇增加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对相关窗口的受理范围进行调整。”叶卫东告诉记者。
不动产登记收费如何定?
目前低于原先两证登记总费用
两证变一证,市民确实少跑路了,但是需要缴纳的费用是否也增长了呢?记者了解到,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在国家出台新的收费标准之前,将按照原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收费标准出台过渡期暂行收费标准。暂行收费标准将低于原先两部门分别登记的总费用标准。
记者注意到,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暂行)中,分为土地登记费和房屋登记费。以城镇居民住房(私房)为例,土地登记费收费标准为:1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平方米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另外,房屋登记费为80元/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新闻延伸
不动产权登记热点问答
1
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以依法办理登记?
据悉,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分别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2
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3
新购房市民或房产权利产生变动后应在哪里办理不动产权证?
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
据介绍,广陵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和邗江区范围内原维扬区、新城西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2号楼A厅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7961639、87961640;地址:文昌中路9号。
邗江区(原维扬区、新城西区范围除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在扬州市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联系电话:87896768、87896769;地址:邗江中路328号。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及林木、草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事宜,由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另行通告。
4
不动产登记流程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需要五个步骤:第一,申请人到窗口申请登记,第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后受理;第三,对申请材料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第四,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第五,申请人至发证窗口领证。
5
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时要提交以下六个方面的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是登记申请书;二是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是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是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是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6
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何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不动产登记机构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设立,并受到法律保护。
7“小产权房”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确权吗?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镇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部门不会给予备案。其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因此,“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动产登记是依法保护不动产所有人权利的法律行动,不可能登记任何不合法的东西,所以“小产权房”不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确权。
8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现在可以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吗?
据了解,暂时还不可以。根据市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由农工办部门负责登记发证工作。
9
不动产信息何时可查?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减少登记环节和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保障权利人不动产交易安全。不动产登记后,只有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复制相关不动产资料。
根据国土部有关要求,2017年,我国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
对此,市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预计到2017年,扬州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将统一联网,“我们会根据上级国土部门的时间表统一推进。”
随着我市不动产统一登激作的开展,分散在各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将逐步整合到国土部门,有效减少办证环节,方便企业和群众,并最终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通讯员 扬国土 记者 屠明娟
不动产登记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窗口
申请登记
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不动产登记收件单》后受理
审核
对申请材料的
一致性进行审核
核定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并记载于登记簿,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发证
申请人至发证窗口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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