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今年财政统筹投入扶贫资金达93亿元
今年以来,昆明公共财政明显加大对扶贫的投入力度。因此,加强监管也成为保障全市纳税人权益,切实支持攻坚脱贫的必然举措。
日前,记者获悉,当前正由财政部门牵头研究起草《昆明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尽快出台。《办法》将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筹集、使用、审批、拨付等全流程作出详细规定,目的是实现对扶贫资金监管的全覆盖、无死角。
多方筹措资金用于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任重道远,和所有城市一样,公共财政投入是引导全社会关注、投入扶贫的重要支撑。当前,昆明正进入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各项支出巨大、财政收支矛盾不减的局面,仍然自加压力,采取压缩公用经费、积极争取上级经费、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多方面筹措资金。
今年昆明预算安排、争取上级资金以及计划以政府购买服务投入涉农扶贫的资金规模或达93亿元。
今年财政统筹投入扶贫的资金包括市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脱贫涉农项目资金15.33亿元,涉及扶贫、农业生产、农村交通、农村水利、林业产业、教育扶贫、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基本公共服务10类脱贫攻坚项目。截至目前,市级资金已拨付25.96亿元,实际到位资金超出预算资金10.63亿元,拨付率达169.38%。其中,通过压缩公用经费10%等措施,今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在去年基础上翻一番,达到2.54亿元;争取到中央补助资金24.68亿元,拨付23.78亿元,拨付率为96.34%;争取到省级补助资金6.83亿元,拨付6.8亿元,拨付率为99.6%;此外,昆明还实施一批公共服务脱贫攻坚项目,由政府购买服务,计划投入35.29亿元。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3年项目资金
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拨付保证了脱贫攻坚的进度,但面对财力有限、贫困地区多在偏远山区、项目实施难度大等现实问题,如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就成为关键。
昆明的解决方案是“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目标,确定了一批3年集中实施的脱贫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集中安排的方式,整合财力,避免“撒胡椒面”。计划3年集中实施的一批脱贫攻坚项目,初步梳理项目资金需求达到82.02亿元。计划投入进度为今年35.29亿元,2017年23.37亿元,2018年23.36亿元。
脱贫项目资金全部超前安排
今年以来,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已通过垫支、统筹存量资金、新增债券和计提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等方式筹措资金。截至目前,已安排拨付农村贫困户宜居农房项目、农危房和抗震安居项目、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农村公路项目和农村水利项目等脱贫攻坚项目资金9.86亿元。
按照《昆明市关于推进村级活动场所及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今年全市374个村级活动场所全部达标,市财政局又通过整合存量资金等措施,安排拨付相关县区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亿元,用于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为加大全市水利项目建设力度,市财政从市级土地收入计提的水利脱贫项目资金中安排下达1.62亿元,用于人饮巩固提升、五小水利工程、禄劝集镇供水工程和水土保持建设等水利项目建设。
上述3项资金已于7月底全部拨付到位。此外,通过新增债券落实自然村公路路基建设和路面硬化工程项目资金3亿元,已在8月底下达。从新增债券资金中安排宜居农房建设资金1.4亿元,安排水利脱贫项目资金0.34亿元。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涉及今年脱贫项目资金已全部或超前安排到位。记者吴洁报道
新闻延伸
财政监管将覆盖哪些扶贫资金
据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正在研究起草的《昆明市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明确规定纳入监管的资金范畴。全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门涉农扶贫项目资金、脱贫攻坚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社会捐助扶贫资金,都将进行监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列入财政预算扶贫支出中的财政专项资金,包括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扶贫搬迁资金、慰问资金、互助资金、培训资金、科技推广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宜居农房项目资金等。
●部门涉农扶贫项目资金
除有明确规定使用范围的资金外,各部门可自主安排的涉农扶贫项目资金。
●社会捐助扶贫资金
由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赠,用于扶贫项目的社会捐助各种资金。
随评
编织安全网 管好“保命钱”
一 孔
扶贫资金是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和生活条件,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专项资金。一定程度上说,既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
如何用好扶贫资金,提高扶贫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效益, 让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使用管理的精准性、安全性及高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对于涉及的单位和部门而言,是一道必须回答圆满的考题。
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在使用管理上也就存在一些问题。纵观外地,大概有以下问题:项目立项存在“撒胡椒面”现象,难以发挥应有效益;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科学,随意性强,存在挪用套取现象……针对这些问题,昆明有关部门应该加以重视,及早出台管理办法,为扶贫资金编织一张安全网,设置“高压线”,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实施好扶贫项目,坚持“资金跟随项目走”的原则,促使扶贫资金管理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安全运行,造福贫困群众。
当前,昆明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面临的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增强对扶贫资金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心、使命感,对各类扶贫资金实施有效整合,着力解决缺乏统一规划、“条条”管理、“资”出多门,项目资金量小、扶贫重点不突出、“撒胡椒面”,重复建设、监管不到位、效益低等现象,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安排,形成合力,解决突出贫困问题,助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进一步完善扶贫主管部门内部监督体系,改变资金监督仅靠财政、审计或上级主管等部门工作职责的思想,确保扶贫物资按照发放方案发放到位。同时,还应该对物资发放使用情况,扶贫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让扶贫资金阳光运行。
昆明提出,到2018年全市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如期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扶贫资金的支持与有效使用。昆明公共财政明显加大了对扶贫的投入力度,今年财政统筹投入或达93亿元。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这些钱来之不易,不能浪费一分一厘,要花到该花的地方,发挥应有的作用,让贫困群众早日脱贫,共赴小康。
从另一个侧面说,用好扶贫资金,也是对纳税人负责、对扶贫事业负责。这是很烫手的钱,因为它承载着社会的良心、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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