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码房地产调控 9月30日前二手房纳入监测范围
2017-08-02 22:53:28 来源:
导报讯(记者 吴淑娟)7月31日,山东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工作的调控通知》,要求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控热点城市投资投机性购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改进住宅用地出让方式、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地方如果出现房地产市场产生异常波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问责。
根据通知,山东将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恶意炒房、囤积房源、捂盘惜售、违规销售等行为,严厉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房价、协助规避限购限贷措施、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行为。
据了解,山东将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建设周期、设施配套、先进技术应用、保障房配建等作为住宅用地出让条件。灵活确定住宅用地竞价方式,探索采取“限地价、竞房价”“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面积”等方式,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此外,山东还将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严格购房资格审核,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作为购房贷款的审核依据,将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抵押合同作为购房贷款放款凭证之一。
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租房人办理居住证后享有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
9月30日前将二手房与一手房纳入统一的市场监测、监管和调控范围,防止二手房市场失控。
(作者:吴淑娟) (出处:导报 2017年08月02日)声明:转载上述内容属于广告或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东方财经网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