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保障沈阳房地产业稳定发展
评判一项政策好坏的标准十分简单,就是看广大百姓是否受益。8月15日,辽宁大学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系主任曲赜胜对沈阳市人民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作出评论。
开发企业非理性涨价影响沈阳房产市场健康
6月初,沈阳市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政策已经明显释放出稳房价的信号,但7月份沈阳房地产市场房价上涨态势依旧,市房产局在数次房地产市场大检查活动中发现,违规销售、恶意涨价、捂盘惜售等不良行为屡禁不止,一些国内知名品牌开发企业竟也赫然在列,显示出在沈阳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压力显著减轻之后,一些开发企业的非理性涨价冲动已经对沈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形成了干扰。一些知名品牌房企况且置消费者利益于不顾,置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于不顾,又怎能不让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对未来市场的走向警觉起来呢?沈阳房地产市场一向以体现“稳定发展”的特点著称全国,房价的大起大落既不利于沈阳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广大消费者,更不利于房地产企业的长远发展,更与沈阳市各行业各部门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种种努力背道而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出台是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因城施策” “精准发力”的具体体现,梳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中央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政好不好?先问百姓是否受益
曲赜胜认为,新政体现了有关职能部门对沈阳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的精准判断与预期导向。新政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既要遏制沈阳楼市价格的上涨幅度,同时又极力避免影响某些房价低谷区域的市场回暖态势;既要对炒房者发出明确的遏制信号,又要对市民正常的购房需求加以保护;既要对眼前的房价过快上涨说“不”,同时又要从增加供地、创新土地竞价方式等角度维护沈阳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从新政的内容上我们不难发现,新政既有对那些拒不执行调控的房地产企业实施暂停网签备案这样的雷霆之策,也有对那些因病、因子女入学急需资金的百姓可解除限售限制的人性化之举;既有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提高首付比例这样的传统调控手段,也提出了积极推进购租同权这种新的调控发力点。新政出台后,也不乏一些人发出了诸如“过度干预市场”这样的抱怨之声,其实,评判一项政策好坏的标准十分简单,就是看广大百姓是否受益,是否让全社会大多数人受益。毫无疑问,新政体现了对百姓利益的保护。两个月间连续两次出台调控政策,这充分表明了沈阳市维护好沈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好局面的坚定决心与意志,释放的是强化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信号。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 张晓宁 实习生 赫明
(作者:张晓宁) (出处:沈阳晚报 2017年08月16日)声明:转载上述内容属于广告或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东方财经网的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负。